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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48项法律指 引为企业精准“导航”(48-42)

第三章(三十)虚假诉讼

企业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通过民事诉讼法的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企业或者个人捏造事实提起诉讼、妨害诉讼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会被追究虚假诉讼罪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如果为了非法占用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提起虚假诉讼,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风险提示】

1.企业提起诉讼是企业经营中的大事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必须慎重决定切忌忽视司法程序。

2.提起民事诉讼必须以存在纠纷为前提并以解决纠纷为目的不能以规避强制执行、转移财产等目的虚构根本不存在的纠纷。

3.在司法程序中无论提起诉讼、参与诉讼均应该客观陈述、如实提供证据,才能真正保障合法权益。

【案例指引】

2013年,被告人袁某因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存在出资份额等争议。被告人袁某与被告人汪某商议以出具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协议,捏造虚假债务。2016年7月袁某经谋划,假借本人为出借人,以汪某为收款人,制造了虚假银行流水伪造了借款虚假事实。2016年11月,袁某在实际未借款的情况下,以虚假的借款合同、虚假银行流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汪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采取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正常司法活动,构成虚假诉讼罪,且系情节严重。被告人袁、汪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律文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编写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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