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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48项法律指 引为企业精准“导航”(48-33)

第三章(二十一)司法保护技术创新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对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合同进行了专门规定,为解决技术类合同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我国鼓励企业大胆实验,勇于创新。人民法院在司法过程中亦注重通过裁判为科研技术的研发风险保留容错空间,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创造。

【风险提示】

1.技术开发是一项探索未知的活动,由于受现有知识水平限制,有研究开发失败的可能性开发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2.在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合同中应当对研发成果的归属、使用、研发风险、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3.委托方与受托方均需履行法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

【案例指引】

郭某(甲方)的父亲为医生其父根据行医的经验提出开发新型智能颈椎理疗枕头的想法,经与某研究院(乙方)协商签订了《智能颈椎理疗枕头研发合作合同》,约定共同参与研究开发“智能颈椎理疗枕头”产品研发设计费用50万元,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万元,完成产品研发后支付余款40万元研究开发期限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12月1日。风险责任特别约定:产品技术研发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双方约定产品研发失败,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研发经费。2020年7月11日,郭某向某研究院支付了10万元的智能枕头技术研发费。研发过程中,某研究院曾三次向郭某提供研发产品的样机,但因双方对样机是否达到合同要求认识不一致,导致合作无法进行。郭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10万元研发经费并由某研究院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研究院在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期限内提供了研发样品,基本实现合同约定的七项指标且后续进行了调试修改但距离合同目的的实现即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上市销售仍有一定差距至本案诉讼时双方已经停止了进一步合作,导致合同约定的后续内容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故合同应予解除。某研究院无合同约定或法定的违约行为,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解除合同,由某研究院返还郭某10万元研究经费。

【法律文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陈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五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五十二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八百五十三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编写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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