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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造价师等人员注册管理的通知
 2015年7月起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造价师等人员的注册管理,通知详情转载如下。
 
  水利部文件
 
  水建管〔2015〕267号
 
  水利部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人员注册管理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经研究决定,我部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等三类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注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水利部不再对三类人员实行注册管理,取得三类人员资格的人员在资格有效期内且受聘于一家单位从业的,即可上岗执业。
 
  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三类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和资格管理工作。
 
  三、各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取消三类人员注册管理工作后的衔接工作,要按照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监督检查、稽察和信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做好对三类人员的监管工作,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对三类人员的需求。
 
  水利部
 
  2015年7月2日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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