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省张家界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张家界水文站测验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水文站测验用房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578号
3、委托代理编号:GCZBCG-2025-033
4、采购项目预算:990926.95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þ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100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张家界水文站测验用房改造工程 |
张家界水文站测验用房改造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990926.95元 |
990926.95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响应时不要求提供具体人员信息,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说明: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查询截图和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 8: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指定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张敏 电话:18174465861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张家界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站前路市水文局
(3)联系人:张敏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817446586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3)联系人:邹纯意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3974471171、0744-8260901
(6)电子邮箱:7548206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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