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的衡阳市湘江干流(常宁段)入河排污监测、溯源及整改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21-C145,委托代理编号:GDHCCN-CG2021-01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湘江干流(常宁段)入河排污监测、溯源及整改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CN2021-C145
委托代理编号:GDHCCN-CG2021-012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代理服务费 最高限价(元)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衡阳市湘江干流(常宁段)入河排污监测、溯源及整改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1200000.00 |
16600.00 |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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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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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湘江干流(常宁段)入河排污监测、溯源及整改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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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否( ) |
是( √ ) 否( ) |
是( ) 否( √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8、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9、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7日起至2010年9 月14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分~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3单元3005室)。
3、磋商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09:30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9月18日09:30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宁市财政局七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548506733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3单元3005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7382183407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4-768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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