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0】01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仁义镇、大和圩镇、余庆片项目工程监理政府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后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无《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附件1)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附件2)格式资料,现予以补发。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耒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湖南省耒阳市五一东路496号
联 系 人:阳先生
联系方式:1817349366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盛世华城F1栋10楼1004室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8975463099
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耒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4-437686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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