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项目概况
耒阳市曹家坪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耒阳市盛世华城F1栋10楼1004室(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0】0126
委托代理编号:GDHC-2020LY-CG002
项目名称:耒阳市曹家坪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预算价:1900289.47元
最高限价:1900289.4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耒阳市曹家坪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1900289.47 | 1900289.47 | 16302.02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B08 | 耒阳市曹家坪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工期要求:90天。 2.质量要求:合格。 3.保修承诺: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合同履行期限:90天(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3 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3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耒阳市盛世华城F1栋10楼1004室)。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附件1);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附件2);
(6)供应商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8)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证明均为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若为季度申报请提供第二季度缴纳证明。
(2)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财政局对面蔡伦假日酒店十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财政局对面蔡伦假日酒店十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阳东路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074641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盛世华城F1栋10楼1004室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8975463099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耒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4-437686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COPYRIGHT © gdz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服务咨询热线:400-9011-019 咨询电话:0730-8630078 13707309169 传真:0730-8630006 邮箱:gdzb888@msn.com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