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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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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固及整改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固及整改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C202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固及整改项目(二期) 

三、采购预算:390,492.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零肆佰玖拾贰元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完工期

付款方式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固及整改项目(二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评测及风险评估、设备安装调试、安全整改及加固、核实整改结果。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3.等级保护测试完成并确定符合三级等级保护标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合同余款在获得三级等级保证证书满1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5 提供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不接受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6.8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6.9 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与正式响应时上述6.2-6.7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七、公示期限及公示媒体:

7.1 公示期限:202069日至20206155个工作日)。

7.2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

8.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 69日起至2020 615期间(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2.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2.2 组织机构代码证;

8.2.3 税务登记证;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6 2215 00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十、谈判(磋商、询价)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622 15 00。【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谈判(磋商、询价)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723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顺德大道旁

邮编:513399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3700

传真号码:0763-3373700  

   箱:1749279001@qq.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三)项目联系人:潘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3700

 

附件:013 发售稿.zip

 

发布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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