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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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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梧桐南路武广桥处南侧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设施工程谈判公告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湘潭县梧桐南路武广桥处南侧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设施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040046号,委托代理编号:GDHC-CSXCG20-2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梧桐南路武广桥处南侧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设施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040046

委托代理编号:GDHC-CSXCG20-2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工期

预算合计

整  包

湘潭县梧桐南路武广桥处南侧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设施工程

30日历天

5437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县梧桐南路武广桥处南侧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设施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1.工期:全部项目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

3.付款方式:本工程甲方不付预付款,开工后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70%,经审核审计后,除留存3%的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结算审核后一年全部付清(以审核审计签字时间为准)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供应商提供本邀请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无以上行为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提供复印件,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的官网查询结果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查验)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原件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查验)

5、《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原件查验,具有可扫描二维码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

6、供应商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

7、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的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查验)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各类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查验);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8、其他说明:

8.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8.2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完整,一式两份,原件需现场核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050617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北路北侧杨柳安置区南侧3栋3单元3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所有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湘潭县天易示范区

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073273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北路北侧杨柳安置区南侧3栋3单元301室

联系人:蒋女士、肖先生    

联系电话:18373292867、18670221090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明
 
    (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 (姓名)    月   号参加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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