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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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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江垭镇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慈利县江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慈利县江垭镇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19]-231  

    委托代理编号:GDZBCG-2019-069

    二、采购项目预算:3563283.62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工程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工期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

慈利县江垭镇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人民币

3563283.62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5.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1.4提供最近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1.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即可);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1.6依照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交易项目中保障张家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落实的通知”(张财购【2017】257号)文件规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5.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2.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5.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9: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54820631@qq.com.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事宜。

3、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华天城小区6栋1301室 )。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400元(售后恕不退)。如汇款,请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张家界市永定区支行

银行账号:1909-1005-0910-0025-025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吴乡

财务电话: 13574412906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15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慈利县建新宾馆会议室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路县财政局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615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慈利县建新宾馆会议室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路县财政局对面)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采购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3、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慈利县江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兵

联系电话:139744271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华天城小区6栋1301室

联系人:邹纯意                             话:0744-8260901/13974471171

十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联系人:尹兴元

监督投诉电话:0744-322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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