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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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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建滔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南经促审批【2018】7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建滔楼)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建滔楼)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3-8660839

址:连南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3700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8661561

三、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盘古王文化园停车场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盘古王文化园停车场侧,总用地面积1189.5平方米,文化宫设计建设2层,总建筑面积约2249.8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盘古王文化园停车场侧,总用地面积1189.5平方米,文化宫设计建设2层,总建筑面积约2249.8平方米。招标控制价:9673871.86 元;其中安全防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6909.43 估价878104.02

  1.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止。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9 万元,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转帐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4. 提交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5.踏勘现场:考虑到本项目工期紧、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标前踏勘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中一名),须带上营业执照、踏勘人员证书(建造师证、安全员证)及身份证、及已填写的现场踏勘证明书(一式两份)提前和招标联系并提供证件核对(除现场踏勘证明书外,其余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现场勘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十、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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