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岳阳县财政局的岳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建设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0万元, 第一包:55万元、第二包:65万元、第三包:10万元
二、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RWZCDY03-G18103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
A | 第一包:财政业务电子化及财政业务系统集成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A | 第二包:人行TIPS接入联调、联调服务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A | 第三包:支付系统升级、改造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第一包:财政业务电子化及财政业务系统集成
1.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室
第二包:人行TIPS接入联调、联调服务
1.名称:长沙佳瑛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599号供销大厦908室
第三包:支付系统升级、改造
1.名称: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8年9月4日 | |||
论证地点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第一包:根据財政部2013年9月5日发财库【2013】173号“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6月21日发财库[2015]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财政业务电子化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控件”的指指导思想,即财政业务电子化建设全国必须使用统一的电子凭证库、统一的安全支撑控件。为保证电子化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降低建设风险,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服务商。主要理由如下, 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的财政部电子凭证库系统开发和实施中标商,电子凭证库是财政业务电子化的基础和核心,系统从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财政收入电子缴款、电子化政府采购等相关业务电子化管理业务,全国各省市县均使用财政部统一的电子凭证库。 2.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唯的“财政部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开发和实施的中标商,财政业务电子化建设必须建立在此统一的安全支撑控件之上,采购单位必须按照本安全支撑控件要求统一采购,统一实施。 3. 湖南省级的财政业务电子化系统及综合国库前置(人行端)、各商业银行总行、省分行财政业务电子化系统均已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部署完成,各市州县财政、人行、商业银行须要对等部著后方可实现当地财政业务电子化,为保证系统与省财政、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或省分行做好对接工作,做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标准对接,经专家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 综上所述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二包:1、人民银行为保证TIPS系统接入联调的安全性,人行金电技术开发中心湖南地区仅授权长沙佳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此项业务,财政业务接入人行TIIS系统联调服务只能由该公司承担。 2、全省财政厅,人行长沙中支、各商业银行总行均与已部署了吉大正元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TLQ消息中间件,为保证系统与省财政、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或省分行做好CA联凋工作,经专家讨论一致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 第三包:岳阳县财政局目前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北京用友政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方正春元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并由北京用友政务股份有限公司授权长沙佳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售后维护支持。 目前湖南省内实施了电子支付项目的的益阳市、邵阳市、平江县,沅陵县、临湘市均是在原有的用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进行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和中科江南公司的电子支付应用支撑平台的对接。经专家讨论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罗伟 | 市地税局 | 高级 | 43900419790821761X | |
宋勇 | 湖南民院 | 高级 | 420111197504175598 | |
陈新 | 市公积金中心 | 高级 | 420111197110255835 |
六、公示期限:自2018年 9 月 6日至2018年 9 月 13 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用单位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岳阳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曾主任 联系电话: 13575028582
2、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廖敏 联系电话: 18627525553
3. 财政部门名称:岳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764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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