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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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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教育局美术器材采购询价邀请公告

中方县教育局(采购人)的中方县教育局美术器材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中财采计-2018-1051,委托代理编号:GDZBZC-20180803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方县教育局美术器材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2018-10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

A033412

美术器材

1

24万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A033412

美术器材

详见询价通知书

详见询价通知书

详见询价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以上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88 13日起至2018 8 17(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楼18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询价采购活动

六、本次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联系方式

  人:中方县教育局      

  人:杨先生      

    话:0745-2811330    

    址:中方县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唐女士     

    话:0745-2777346    

    址: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楼1808室  

    箱: 3171544066@qq.com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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