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项目编号:GDHC2018009)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版化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HC2018009)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332,8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贰仟捌佰贰拾元整)
二、邀请供应商:
2.1、本项目邀请供应商:广东启盟网络管理有限公司;
2.1.2、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三十九号富景天下花园1区十七号楼5层01-02号。
三、采购信息:
3.1、内容:正版化软件。
3.2、数量:1项。
3.3、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3.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 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四、采购理由:
软件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软件正版化工作绝不是单纯购买软件的问题,而是关系国家大局,正确购买和使用正版软件能有效化解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与欧美国家的分歧和矛盾,树立国家形象,推进对外经贸关系的平稳发展。
根据省政府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的精神,须加快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任务。对本单位进行的软件使用应用情况调查,绝大部分的电脑都在使用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开发的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系统,SQL Server和微软服务器操作系统。目前这些软件的功能最齐全、应用范围最广,用户使用最多的软件。单位的很多应用软件(如人事、财务、统计等软件)都是基于微软架构研发的,所以其他的办公软件无法兼容使用,采购微软这款软件能减少因为更换系统而带来操作上的不方便及软件之间不兼容等问题。因市场上盗版软件泛滥,为保障软件的进货渠道的合法性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微软产品。
五、论证人员信息:
5.1、论证人员:/、/、/。
5.2、论证意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响应供应商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提供2018年3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6.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提供2018年3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8 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7、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6.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公示:
7.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
7.2、公示媒体:招标代理公司网站(www.gdzb.com)。
八、报名和登记信息:
8.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手续。
8.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8.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2.3、税务登记证;
8.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63-3373700
传真:0763-3373700
邮箱:3203575020@qq.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采购人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0763-8666029
传真:0763-8666029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顺德大道旁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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