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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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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工程)PPP项目经湘阴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湘阴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建设,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投资方进行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湘阴县人民政府常务授权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项目业主单位即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目湘阴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项目建设预留用地,其场址位于湘阴县城东北方的秃峰村,距县城约9km。

2、项目内容和建设规模:

1、项目包括主厂房、渗滤液处理站、生产配套建(构筑物。

2、建设两条300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供一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附属生产、环保等设施。

本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规模60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根据可研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约为3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46.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63.81万元,工程预备费2889.76万元。实际新增投资以竣工审计结果为准。

3、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18]019 

   委托代理编号:XYZCCS04-G18009

4、投资估算: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工程总投资全部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

5、项目运作方式:

1)本项目拟采用ROT模式,项目公司获得县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改扩建-运营-移交职责,并于特许经营期满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本项目为PPP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湘阴县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改扩建、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在特许经营期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属设施、设备、附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无债务、无抵押担保又符合设计要求能正常运营的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 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2年

7、 回报机制: 经营收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入

三、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湘阴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项目名称: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工程)PPP项目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需在中国国内(含港澳台企业)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近半年内(2017 年 7 月-2017年 12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 港澳台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供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同等有效证明文件,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据实不提供,但需说明情况;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可提供境内全资子公司资料,但需提供能证明全资控股股权证明材料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未完成,可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或年报)

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半年内(2017年7月-2017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港澳台企业可据实提供境内全资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规模6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特许经营的PPP项目(包含BOT、BOO、TOT、ROT等类型)业绩(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或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股东关联、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a)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 2 家;

b)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c)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d)联合体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未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改变;

e)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五、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投资者,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社会资本参加下阶段采购工作。

2、经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申请报名及资格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资审的必须办理数字CA,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资审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电话:0730-8181091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购买文件,申请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05日,申请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显示屏。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址:湘阴县太傅路

联系人:杨方清  龙文忠     电话0730-2119385  0730-2119353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赵景               电话:0730-8630007  187730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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