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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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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工作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桂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以下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1、湖北陆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武汉九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武汉至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工作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GD201710300020

采购项目编号:HNGD2017CZ1027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960000.00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数量(项)

预算

1

C09-专业技术服务

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工作服务采购

1

960000.00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工作服务采购

具体以项目检测

现场为准

质量验收合格

1. 工期:60天(日历天)

2.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检测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主体结构检测类、地基基础检测类);

2.2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三证合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21 17:00 时(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21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回复谈判通知回复确定认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请你单位于20181302018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谈判文件为准,地点为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址:桂东县政务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话:18175701199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胡女士

电话:0735-2333567/18153863842

地址:郴州市燕泉路10号中天大厦11层1109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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