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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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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楼空气能热水设备及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楼空气能热水设备及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8] 6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18-YZCG-004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楼空气能热水设备及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8] 6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8-YZCG-004             

三、采购人的需求:1)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及交付验收;

2)项目预算:9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

3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710月、11月和12月。

2.特定资格条件:

1,空气能设备部分:

1.投标人或选用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独立专业从事空气能热泵集成热水系统技术开发、利用、生产和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或选用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厂家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RAA等证书。并且所投产品型号纳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一期》或《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

2,直饮水部分:

1.投标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厂家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选用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国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1 23 日至2018 1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复印件一套)及《承诺书》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东城银座B3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8  2  12   14: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18   2   12   14:30   时。

6.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3.1款项规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 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汤科长

联系电话:18974666756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         

 话:18774696230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公司承诺:自愿参加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楼空气能热水设备及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报名,并在投标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已向采购方代表了解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采购单位(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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