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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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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医用配套基础设施设计、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的委托,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医用配套基础设施设计、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8] 5 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18-YZCG-003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医用配套基础设施设计、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8] 5 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8-YZCG-003             

三、采购人的需求:1)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交付验收;

2)项目预算:  790.83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710万元。

3)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7年10月、11月和12月。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生产厂家需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且网上可查。

3)投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以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提供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月 16 日至2018年 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持信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纳社保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⑨染物排放许可证;⑩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承诺书》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注:③④⑤证明文件,投标人若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东城银座B座3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8 2 8   9: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18  2 8   9:30  时。

6.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3.1款项规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 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科长

联系电话:0746-8486095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         

 话:18774696230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很荣幸能参与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医用配套基础设施设计、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的投标。我代表                   在此作如下承诺:

1、自愿参加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医用配套基础设施设计、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报名,并在投标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已向采购方代表了解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自行测量相关数据及完成数据总结图说,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若中标,我方承诺将接受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管理和协调,按照合同和项目总体要求,按时保证质量的完成项目实施。

 

 

 

采购单位(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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