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1、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区主次干道 “牛皮癣”治理、七溪流域城市段环境卫生治理; “三张”公路城市段及常张高速下线清扫保洁冲洗政府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2.1服务期限:三年(2018年1月1日起—2020年12月31日止)
1.2.2服务内容:
(1)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区主次干道(指永定、崇文、大庸桥、南庄坪、官黎坪、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主次干道道路两侧) “牛皮癣”治理。
(2)“七溪”(指“仙人溪、无事溪、陈家溪、杨家溪、红沙溪、东门溪、虾米沟溪”)城市段河床、河堤、护坡的生活、装修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对河面及入口拦截垃圾进行清理清运,溪流周边小型垃圾斗的日常清运,相关配套环卫设施(含垃圾拦截网)的维护。
(3)“三张”(指张沅、张罗、张清)公路城区段及常张高速下线公路清扫保洁保洁、垃圾清理清运、路面冲洗。
1.2.3服务质量要求:
(1)按照清理内容对永定区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要求24小时内及时清理、维护,并全天候保洁,局部涂刷抗脏贴涂料(保护),保持公共设施长期无“牛皮癣”污染。
(2)七条溪流要求按河段进行日常垃圾清理清运,须常年保持河流区域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装修建筑垃圾;保持溪流两侧垃圾斗及其他防护设施的完好和整洁。
(3)公路路面清扫质量达到“五无”(即无堆积物、无枯叶沙砾、无积尘积水、无散落垃圾、无污泥污渍),公路两侧达到“五净”(即:雨水边沟净、绿带周边净、环卫设备净、标牌设施净、桥梁涵洞净)。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17-325
委托代理编号:GDZBCG-2017-148
1.4、采购项目预算:697.8万元
1.5、最高限价:697.8万元
1.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经营范围需为清扫保洁类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 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有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2.1.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4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1.6依照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交易项目中保障张家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落实的通知”(张财购【2017】2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须提供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1.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根据[张检会](2010)1号文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检察机关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0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坪南庄星座055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二代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结果查询告之函、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4、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 年 12 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张家界市子舞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本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永定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龚斌 联系电话:135744093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张家界分公司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0558室
联 系 人:邹纯意
电 话:13974471171
传 真:0744-8260901
采购监管机构: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44-859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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