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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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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7】255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17-YZCG-04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7】255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7-YZCG-041     

三、项目预算标段二: 271080元;标段三:237006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二:

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标段三:

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经营一般性化学品标准耗材。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 15 日至2017年 11  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东城银座B座303)分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7  12717: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17   12717:00     时。

6.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6.4法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称: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8007461998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

话:1877469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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