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永州市第一中学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永州市第一中学 的 永州市一中网络中心机房及无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参加竞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 永州市一中网络中心机房及无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人的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购计[2017]327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GD2017-YZCG-052;
采购项目预算:188.29万元;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7年8月、9月和10月。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11月 14 日至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备查)、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以上资料查验,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东城银座B座30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7年 12月 04 日16: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 04 日16:30时。
4.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截止时间:
本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永州市第一中学
地址:永州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黄教授
联系电话:139746389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3室
联 系 人:蒋明亮
联系电话:1894252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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