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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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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和瑶族乡“雪亮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保和瑶族乡“雪亮工程”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电F_HW_2017110502338,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7CZ11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郴州市盛瑞翔联科技有限公司

2、郴州市恒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郴州市仁创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保和瑶族乡“雪亮工程”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电F_HW_2017110502338

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17)348号

项目编号:BH20171030002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保和瑶族乡“雪亮工程”采购

壹批

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7800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竞争性谈判);

1.3 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

3.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3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4.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层1109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zggzy.czs.gov.cn/)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4、谈判文件售价:2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10日(星期1530分,在该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将被拒绝;

6.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2017年1110日(星期1530分;

6.3、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4.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6.4.2 如果是授权的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

人:陈所长

话:1897555208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唐凤娇

话:0735-2333567  

址:  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1109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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