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 winning announcement
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湖南涟源高新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17-0178,采购代理编号:GDLD-201706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涟源高新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采购计划编号:涟源财采计-2017-0178
采购代理编号: GDLD-201706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1 | 湖南涟源高新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 | 22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湖南涟源高新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请于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涟源项目部(涟源市人民路家和名都华天酒店20楼2006室)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7 年 9月 29 日下午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涟源项目部开标会议室(涟源市芙蓉南路大园街南检察院家属楼旁)。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9月28日18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涟源市人民东路141号
联 系 人:陈智勇
联系电话:15115828063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涟源市人民路家和名都华天酒店20楼2006室
联系人: 罗琼 李银
电话: 15897380101 18207380199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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