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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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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消防服务发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消防服务发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NGD-2016-HN020)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消防服务发承包项目
   招 标 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
  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负责1、协助我厂消防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2、负责我厂防火安全委员会和主管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协助我厂消防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维修、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负责训练厂义务消防队。3、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追查处理发生的火灾事故。4、签署动火工作票,并按要求到动火现场进行监护。5、熟悉我厂生产及生活区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6、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7、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8、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9、发现火警或接到报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10、根据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命令或应援参加其他单位的火灾扑救及各种救灾。具体消防服务项目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协议。
投入人力:消防服务人员20名,由战斗员、司机、班长组成,负责承担厂辖区内24小时消防战备执勤、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动火监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及其它任务。
服务期限:一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3家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火电企业从事消防服务的业绩(在每一家至少连续3年,以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具有5家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火电企业从事消防服务的业绩(在每一家至少连续5年,以201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并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包含签订日期、机组数量、项目内容等);
3、投标方需具备提供劳动服务的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天17:00时,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 2016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原件备查),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开标室)
    6.2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b.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的本公告内容均为非法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监管机构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07308505175
招标代理: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30-8630021
电子邮箱:10475929434@qq.com
传    真:0730-8630021
联 系 人:万先生  13974012047
张女士  13575081616
 
 
 
 
附件一:
报名表
序号 内容 报名单位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消防服务发承包项目
1 营业执照证书 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2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共计:   项
按如下格式填写: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5 电子邮箱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各一份。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后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如有华能系统业绩,排列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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