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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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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羊角山公园中心区域建设总体规划及精品植物园、生态广场施工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

慈利县林业局慈利县羊角山公园中心区域建设总体规划及精品植物园、生态广场施工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6]322,委托代理编号:GDZBCG-2016-077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羊角山公园中心区域建设总体规划及精品植物园、生态广场
施工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慈财采计[2016]32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中心区域建设总体规划 一项 900000.00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精品植物园设计项目 一项 940000.00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生态广场施工设计项目 一项 640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中心区域建设总体规划 附后 附后 附后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精品植物园设计项目设计项目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生态广场施工设计项目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2品目一和品目二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2.3品目三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120517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055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慈利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陈业银、周辉初          联   系  人:邹纯意                   
电  话:13974427008、13974446805 电    话: 0744-8260901  13974471171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南庄星座0558室
 
 
标的主要需求:
品目一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中心区域总体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县园艺场、铜台居委会等区域范围,总面积约6000至8000亩。完善一、二期工程,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设计,在6条新建游道范围内,分类分块栽植各种绿化大苗,建立特色植物园,建设一批凉亭、观景台、标识牌、公共厕所等辅助设施,建设一批观赏游道,连通主要游道,园区亮化工程。
品目二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精品植物园设计设计范围在原电视差转台山凸周围、1号路环形公路内,面积约300亩。栽植各种珍贵珍稀乡土树种,将其建设成为城区中小学生认识森林植物的科普教育基地和居民休闲、摄影、纳凉的活动场所。
品目三
慈利县羊角山公园生态广场设计:设计范围以县苗圃羊角山工区为中心,面积约80亩。栽植各类森林植物,修建文化广场、游客接待中心、人工湖和停车场等,将其建设成为具备开展中型文体活动、工会组织活动和居民双休日联谊活动条件的核心生态文化广场。
 
服务期限:品目一2017年6月底前完成;品目二2017年3月底前完成;品目三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提交成果:品目一提交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品目二提交方案设计、施工图及概算;品目三提交方案设计、施工图及概算。
 
付款方式:
品目一签订项目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提交初步成果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通过县级评审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提交最终成果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
品目二签订项目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方案定稿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初步设计完成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施工图完成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5%,留5%作为施工服务阶段。
品目三签订项目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方案定稿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初步设计完成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施工图完成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5%,留5%作为施工服务阶段。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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