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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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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远县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2017】011045号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宁远县县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采购
1.1项目预算:经费预算约1390万元,最终以专家论证为准。
1.2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宁远县县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1.3其他说明: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特定资格条件:
(1)工信部或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壹级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公安厅备案资质证书);
 (3)主要投标产品(200万人脸卡口摄像机、微视云存储节点主机、人脸大数据平台、人脸抓拍大数据智能分析集群、公安专用校时服务器)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查询真伪链接或真伪查询电话);(300条电路,12兆以上视频专网链路,取得网络运营商授权);
(4)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 8    日至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备查)、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以上资料查验,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东城银座B座30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5.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
名 称:宁远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宋成
联系电话:180746352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生        
电 话:1894252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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