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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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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
1.1项目预算:592999.94元
1.2采购内容:口腔科医用基础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修缮工程,详见清单、图纸及技术说明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7]  27 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7-YZCG-0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测,并取得甲方盖章认可的勘测证明(费用和安全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4月 24 日至2017年 4 月 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勘测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东城银座B座30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
名 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科长
联系电话:0746-84860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         
电 话:1877469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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