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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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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法院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汉寿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土方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土方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HS2016-42.
    委托代理编号:HNGDCD(2016)133
    采购预算:1231702.87元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名 基本技术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土方工程 见施工图纸 2000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处于有效期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29日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下载方式:投标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的“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
 (3)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届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会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招标文件。
 (4) 澄清更正采用“网上澄清更正”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均会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汉寿县龙阳镇茶叶山路30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以下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汉寿县人民法院
地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龙阳大道
电话:13707362298
联系人:常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芙蓉盛世C1栋5单元1808室
联系人:鄢刚  蒋双红
电话:0736-7701839    传真:0736-77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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